[不對付的定義與含義]
[有形動產和有形不動產]
1. 具有實體性和可移動性的財物稱為「有形動產」,例如傢俱、汽車、珠寶和藝術品,但現金與往來帳户非屬此列,且法律並未明確規範電腦數據是否屬於有形動產。
2. 無法移動或移動會損毀或改變性質的實體,以及與其相關權益,稱為「有形不動產」,如建築物、土地與其上的植栽。
3.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的增值税率,一般納税人為 17%,而小規模納税人則為 3%。


[擇業期]
擇業期為畢業後至進入穩定的職業期間,通常約兩年,在此期間求職者頻繁更換工作,以探索適合自身能力與興趣的職缺,並調整對工作的實際認知,逐步找到與個人價值相符的崗位。
[黨員組織關係轉移]
黨員轉移組織關係需先由所在支部開具證明,後持證明向上級委員會申請接轉手續,再根據委員會核發的組織關係介紹信至接收單位辦理報到等事宜。
[抵押車輛被盜]
抵押車輛被盜應歸類為刑案處理,不因車輛抵押與否而異。公安機關受理後將會同借貸方處理抵押問題。若公安機關拒絕受理或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借貸方可透過復議途徑維護權益。
[汽車貸款不良認定]
1. 逾期償還貸款後借新貸償還原貸款者,應依照借款人實際償還能力進行不良貸款認定。
2. 符合正常貸款認定條件者,應提交書面意見並經審核報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轉移手續。
3. 逾期貸款與呆滯貸款應自動或人工轉入相應的科目。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爭議]
[報銷款與工資的區別]
1. 報銷款為企業補償員工出差等業務支出,金額非固定且根據實際發生情況核銷;
2. 若雙方協議將特定金額以「報銷款」名義發放,且員工無需出具相應的消費發票,則該筆費用應被視為工資收入而非報銷款。
| 報銷款的特質 | 工資的特質 |
| ——————————————— | ————————————————— |
| 用於補償特定業務支出 | 按照勞動契約發放的固定報酬 |
| 金額變動,須根據消費發票核銷 | 金額固定,通常包含計時、計件和獎金 |
| 非工資收入,不計入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準 | 屬於工資收入,計入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準 |
[離職工資的計算]
離職當月應按照出勤天數比例發給工資:應發工資 = 月薪 ÷ 21.75 × 出勤天數
假期間(如國慶)視同出勤計算工資,若有加班另行計算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
| 情形 | 工資報酬率 | 計算公式 |
| ——————————- | ———– | ————————————— |
| 延長工作時間 | 150% | 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報酬 |
| 休息日上班 | 200% | 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報酬 |
| 國定假日前上班 | 300% | 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報酬 |
| 休息日下班(輪班制度下) | – | 按加班處理,計算方式同「休息日上班」 |
| 國定假日下班(輪班制度下) | – | 按加班處理,計算方式同「國定假日前上班」 |
意思 | 解釋 |
---|---|
不和睦、不協調 | 指人與人之間關係不融洽,常有衝突或摩擦。 |
處理不當、不恰當 | 指做事的方法或處理方式不適宜,導致問題或困難。 |
“不對付”的應用
不和睦、不協調
- 同事之間不對付,經常在工作上針鋒相對。
- 鄰居之間不對付,時常因為小事而爭吵。
- 夫妻之間不對付,婚姻關係岌岌可危。
處理不當、不恰當
- 處理事情不對付,導致問題越演越烈。
- 溝通方式不對付,反而加深了誤會。
- 應對危機不對付,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化解”不對付”的建議
情況 | 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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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係不對付 | 找出矛盾根源,積極溝通,尋求和解。 |
處理事情不對付 | 重新評估問題,制定適當的應對策略。 |
溝通方式不對付 | 調整説話方式,避免過於強硬或尖酸刻薄。 |
應對危機不對付 | 冷靜分析,制定應急預案,避免事態惡化。 |
常見的”不對付”表現
表現 | 含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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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攻擊 | 直接或間接地辱罵、嘲諷對方。 |
肢體衝突 | 使用肢體動作來表達不滿或威脅。 |
消極對抗 | 故意拖延、抵制或破壞工作。 |
冷漠疏離 | 刻意迴避與對方接觸或互動。 |
惡意中傷 | 散佈關於對方的不實言論或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