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允許個人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攜帶隱蔽槍支的法案已在佛羅里達州正式提出。 這項“無許可隱蔽攜帶”法案將使佛羅里達州成為 26 第一個通過憲法攜帶或無許可攜帶法案的州.
根據佛羅里達州現行法律,個人必須獲得隱蔽攜帶許可證才能合法攜帶隱蔽槍支。 新法案 HB 543 如果獲得通過,將取消這一要求,並允許個人在沒有事先獲得許可證的情況下攜帶隱蔽的槍支。
該法案是對人們日益增長的認為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官僚法規限制的情緒的回應。 支持者認為,守法公民應該有保護自己和親人的自由,而無需政府乾預,而許可證要求對行使這項基本權利造成了障礙。
該法案的反對者認為,許可證程序有助於確保只有負責任和合格的個人才能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支。 他們還爭辯說,未經許可的隱蔽攜帶將使執法部門更難確定誰合法攜帶槍支。
然而,該法案的支持者認為,守法公民不應因犯罪行為而受到懲罰,而且許可證要求對預防犯罪無濟於事。 相反,他們認為,確保公共安全的最佳方式是讓守法的公民行使攜帶武器和保護自己和親人的權利。
未經許可的隱蔽攜帶法案是否會成為佛羅里達州的法律還有待觀察,但該法案的出台引發了關於第二修正案和政府在槍支管制中的作用的熱烈辯論。 無論一個人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如何,攜帶武器的權利在美國顯然仍然是一個極具爭議性和兩極分化的話題。
總之,在佛羅里達州引入未經許可的隱蔽攜帶法案是第二修正案和個人自由向前邁出的一步。 這是承認攜帶武器的權利是一項政府法規不應侵犯的基本權利,以及守法公民應享有保護自己和親人的自由而不受政府乾預。
閱讀原文:佛羅里達州的法案可以使超過一半的國家憲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