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區志光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

區志光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

根據行政長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今天任命歐志光為香港國安委秘書長特別行政區,免去陳國基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職務。

委任是根據香港國安法第條作出的。

李家超說,歐志光五年來一直擔任公安局副局長。 具有國家安全意識,熟悉國家安全事務,勝任秘書長一職。 他將帶領秘書處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任。

《香港國家安全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體責任,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委員會設有以秘書長為首的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