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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李家超表示,國家安全風險瞬息萬變。 特區政府已製定《基本法》23條文。 它必須確保法律是有效的,並且可以處理極端情況。 因此,法律研究必須深入而全面。
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李家超被問及特區政府決定刪除第23條基本法來自今年的立法。 從議程中刪除的原因。 他重申,特區政府負有就《基本法》23條文立法的憲制責任,《香港國安法》亦表示應盡快制定。
他說,隨著國家安全風險的不斷變化,加上地緣政治瞬息萬變,許多以前無法想像的方法被用來攻擊其他國家已經出現。 因此,對第23條立法的法律研究工作必須更加深入和全面,審視當前國際形勢的變化,評估是否會有新的手段,所以認為新立法可以綜合考慮,不會有漏洞。
李家超說,注意到一些普通法國家提出了新的國家安全法,包括長期禁止涉嫌對國家構成威脅的人。安全不能離開特定場所,並且可以反复禁止。 他形容這個提議非常嚴厲,特區政府正在關注當地政府如何在人權方面取得平衡。 特區政府會認真研究普通法,制定可以安全保護國家免受威脅和風險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