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嚴重工傷事故,政府建議修訂法例,設立職業安全與健康罪,最高罰款1,000萬元,勞動和福利局局長孫玉涵表示,相關處罰水平適當合理。
孫玉涵今天出席活動後對媒體表示,對於涉及人員傷亡和重大過失的重大工傷事故,1、000 最高10000元的罰款水平是恰當合理的。 與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地相比,只是中等水平。
至於涉及即決定罪的一般責任條款,當局建議將最高罰款從目前的50 萬元增至300 萬元,也是經過深思熟慮。 孫宇涵表示,相關罰款20多年未上調,需要因應物價變化而上調。 同時,要加大處罰力度,增加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