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和譴責任何國家、組織和政客對警隊國安部抓捕逃犯的行為進行不負責任、無理攻擊。 出於政治動機。
特區政府今天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犯罪,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時,任何國家都不會袖手旁觀。
國安部門此次行動的涉案人員外逃,涉嫌繼續實施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者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 國安部門的行為合理、合理、合法。
特區政府強調,國家安全法具有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的保護和管轄原則及國際慣例。 肆意批評、抹黑“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和警方的行為,顯然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操作,其虛偽性和任意性暴露無遺。
特區政府將繼續秉持依法懲處的原則,堅定不移、堅持不懈,抓住一切機會將逃犯繩之以法依法。 決不能允許他們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