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一些關於昨天下午在印第安納州印第安納波利斯的格林伍德公園購物中心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的新細節。
射殺大規模射手的人是 – 歲的 Elisjsha Dicken,他根據印第安納州的新憲法攜帶法進行攜帶。 他沒有隱蔽攜帶許可證。
大規模射手帶著兩支步槍、一支手槍和許多彈匣進入商場,但只使用了一支步槍。 他在浴室里呆了大約一個小時。 當他離開浴室時,他開始拍攝。 他總共發射了 24 發子彈。
狄更在美食廣場目睹了這一切,拔出他隱藏的攜帶槍,向嫌疑人開了十槍。 嫌疑人試圖撤退到洗手間但倒地死亡。
我還想指出,格林伍德公園購物中心是一個無槍區。 兩個人打破了這些規則,大規模射手和狄更斯。 值得慶幸的是,狄更在那裡阻止了威脅,否則可能會有更多的受害者。 “禁止使用槍支”標誌在印第安納州沒有法律效力。
閱讀原文:-根據印第安納州憲法攜帶法
,停止大規模射擊的一歲兒童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