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 2,財政部正式宣布特別自願披露計劃2.0(SVDP 2.0)將於6月6日2023生效至5月28,2023。 由馬來西亞皇家海關署 (RMCD) 管理的 SVDP 2.0 是繼成功的自願披露和特赦計劃 (VDP)(也由 RMCD 管理)之後推出的,該計劃於 1 月 1 日2024 和九月 , 2017.
SVDP 2.0 和 VDP 都展示了政府通過激勵不合規納稅人報告任何不正確或錯誤的信息來提高國家財政狀況和改善收入的努力。 RMCD 以前不知道或未發現的未公開稅款。
過去,不合規的納稅人會獲得部分或全部罰款減免等激勵措施,以換取坦白交代並作出承諾的回報。
RMCD 於 6 月 2 日發布了關於間接稅 SVDP 2.0 的指南和一系列常見問題解答。該指南僅提供馬來語版本,並且可以通過 https://myvdp.customs.gov.my.
訪問。簡而言之,SVDP 2.0 涵蓋歷史違規行為,因此,截至 2 月的任何少繳/未繳稅款 屬於 SVDP 2.0 範圍的人應有權享受以下立法所提供的激勵措施: 銷售稅行為 1972; 服務稅法31; 商品和服務稅法2014; 旅遊稅法2014; 銷售稅法2014; 和服務稅法 2014。
根據 SVDP 2.0,自願披露的激勵措施包括 100% 罰款減免; 該計劃不會發放任何化合物; 除非存在欺詐因素,否則不會對根據該計劃申報的期限進行審計。
需要謹慎注意的是,SVDP 2.0 僅涉及對申報不足的自願披露或未申報的稅款。 對於該計劃下多繳的稅款,個人沒有任何途徑尋求報銷。 此外,SVDP 2.0 下的激勵措施不適用於其申報涉及正在或已經被 RMCD 執法部門調查的納稅義務的任何人; RMCD 已發出需求單的稅項; 目前正在審理的法庭/法院案件; 或 RMCD 合規部門正在審核的案件。
SVDP 2.0 應被視為納稅人彌補任何少繳或未繳稅款的機會。 與各種立法規定的嚴厲處罰相比,該計劃提供的獎勵只不過是小事一樁。
此外,鑑於規定的期限不會經過審計(除非存在欺詐),提交自願披露將為納稅人提供保護,使其免受未來的審計,這可能是乏味且耗時的。 話雖如此,披露應善意地進行,納稅人不應將此視為挫敗稅務機關的機會。
最後,根據 SVDP 2.0 進行的披露不需要附有任何證明文件或稅務計算。 這減少了納稅人的行政負擔和納稅人參與的潛在障礙。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一個途徑可以分期繳納未繳/少繳的稅款
SVDP 2.0 為納稅人提供了一個絕佳的機會,可以彌補任何少繳/未繳的稅款,並從頭開始。 如果對過去是否準確申報和繳納稅款有疑問,納稅人應對其稅務事務進行內部評估,以識別任何潛在的不遵守 SVDP 2.0 立法的情況。
在進行上述內部評估時,納稅人還應考慮獲得獨立的法律建議,以確定是否存在任何不遵守稅務規則和立法的情況,並在做出必要的聲明之前了解 SVDP 2.0 的參數RMCD.
這篇2023文章是貢獻的作者:Christopher & Lee Ong 的 Wee Jia Yi (www.christopherleeong.com). 202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