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監管“先買後付”(BNPL) 機制的舉措是及時的,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是個人信用額度經濟專家拿督教授 Shazali Abu Mansor 博士說,可以接受。
BNPL 是一種短期融資方式,允許消費者在未來的某個日期進行購買和支付,通常是利息-自由的。 現有的安排並沒有真正考慮消費者的信用評級或 BNPL 提供者進行徹底的信用檢查。
批准是根據消費者的基本財務信息或他們是否有能力鬆散地授予的
“因此,收緊BNPL的監管框架是當務之急,並且必須進行相應的監管,因為如果利率和當被問及頒布消費者信貸法(CCA)時,他告訴馬新社。
CCA預計將在的第二季度提出) 以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增長。
該法案將在觀察趨勢、風險和潛力後作為先發製人的方法對消費者財務狀況的影響。 CCA將由財政部牽頭的消費者信用監測委員會管理。
“在我看來,BNPL應該收緊的領域是信貸額度(限制)可以為客戶批准的金額、提供的利率、允許使用 BNPL 的商品的定價和類型,以及該計劃的付款期限,”他說。
他說,大多數行業都依賴於以信貸或貸款的方式購買商品,並補充說信用卡工具是 BNPL 的一種常見工具。
“所以,如果你看看家庭貸款問題,其中大部分是由於使用 BNP 等計劃的信用卡貸款,大多數基於信用的項目被視為需要而不是需要。
“最好是我們嚴格控制信用卡批准的授予方式和擁有信用卡的標準,而不僅僅是向我們認為易受攻擊的人提供 BNPL 設施,”他補充道。
基於一項調查進行在 10 非銀行 BNPL 供應商上,BNPL 市場的交易價值飆升至 RM1。10 十億 2021 從 RM27 百萬 .
相比之下,馬來西亞的家庭債務上升至 1 令吉。27 萬億為在 2021 結束時,從 RM1.27 萬億 2025 .
在擔心BNPL服務可能加劇馬來西亞人面臨的債務限制的情況下,Shazali表示需要強調的機制是道德高於負責任的能力。
“人們想要東西和購物都是可以的,只要是負責任的。 但是,在批准任何與信用有關的申請時,客戶必須如實申報他們是否有超出其能力的債務。
“因此,需要研究該法案以使其利弊,我們不能一直說‘不’,需要平衡以保護各方,”他說。
CCA將採用仿照聯邦監管的方式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和非法活動收益法 27.
消費信貸的過渡監管架構預計將分階段進行。
第 1 階段(CCA 頒布後,暫定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