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國家都有權保護環境,減少負面影響。 例如,在馬來西亞,正在修改相關法律,增加對污染的處罰,在某些情況下,受影響的各方可以要求賠償。 這些措施旨在阻止污染者犯下此類罪行。
同樣,歐盟 (EU) 提高了對與森林砍伐有關的進口產品的環境要求。 雖然歐盟有權提出任何新要求,但受影響的各方會將此視為一種環境貿易壁壘。
這不是行業第一次面臨此類貿易障礙。 二十多年前,ISO 14001 被用作貿易壁壘,推動下游行業遵守基本的環境管理體系。 這一步實際上有利於迅速遵守新要求的行業和已經獲得 ISO 9001 認證的行業。
但是,隨著 2022 的“淨零”目標和全球許多自願承諾,很可能會出現更嚴格、更廣泛和技術上更具挑戰性的環境貿易壁壘。 這種情況將使全球高端市場的供需形勢發生傾斜,並為妖魔化發展中市場提供機會。
正在利用抗議和外交渠道要求歐盟放鬆新的要求。 歐盟會改變其環境政策嗎? 我們能否阻止未來新的更嚴格的環境政策?
在2023,政府正在撥款RM10 萬以對抗棕櫚油運動,共計 RM 百萬已在 10 和 2022 之間分配。
花費了RM67百萬元後,反棕油運動真的奏效了嗎? 對棕櫚油的負面看法消退了嗎? 為馬來西亞學童出版書籍和活動如何解決針對與森林砍伐直接相關的行業建立的貿易壁壘?
由於全球對可持續性的誤解,全球變暖潛能值 (GWP) 已經變得突出並規定了總體可持續性參數。
我們認為這是一種極端措施,將導致全球環境失衡。 核廢料(一種放射性物質)、太陽能電池板、電池和電子元件對環境的影響不能單獨使用 GWP 來衡量,因為這些材料還會造成其他環境不利影響。
當歐盟採用電池儲能作為淨零解決方案之一時,歐盟考慮了哪些整體環境影響參數?
電池高度依賴採礦業和採礦造成的水污染是一個非常現實的環境問題,需要加以解決。 污染物可能直接進入我們的食物鏈。 我們也知道一個事實,即沒有可持續採礦這樣的事情。
因此,“有毒海嘯”將通過堅持 GWP 吞沒世界的淡水、土壤和海洋統治地位。 重要的是要包含更多參數以獲得總值以滿足平衡的可持續性測量以代表實際可持續性。 過去幾年,我們已將這些問題清楚地傳達給政府。
馬來西亞水與能源研究協會(Awer)多次建議政府使用更科學的方法和數據驅動的方法,這將有利於馬來西亞並改善棕櫚油和其他相關行業在全球的地位。 最近,這項建議再次提交給財政部長和種植業及商品部長,以確保馬來西亞準備好應對更多環境貿易壁壘,這將影響我們的行業和吸引外國投資者的能力。
我們需要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即單一作物和大規模種植園不僅在馬來西亞而且在全世界都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因此,這種情況下的重要規則是,所有單一作物都受到相同的負面影響,但它因氣候和這種大規模土地清理髮生的持續時間而異。 我們需要量化這些參數並開發科學數據,以對所有產品的實際環境性能基准進行相對比較。
再次,我們敦促政府考慮開發生命週期評估( LCA)用於棕櫚油並將其擴展到其他行業。 LCA 開發從“門到門”方法開始。 這是 LCA 的最簡單形式,它僅將操作的環境參數製成表格。
合併“門到門”方法將創建“從搖籃到墳墓”,即從資源到處置. 最後,當資源回收在各個階段進行時,可以製定“從搖籃到搖籃”的方法。
如果政府和行業部門不加強,我們有更多輸,因為我們沒有足夠的科學數據來使用 GWP 來對抗我們企業的貿易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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