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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人人享有國家安全的權利,也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特區政府將進一步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成《基本法》第15條的立法工作。盡快,積極研究和規範網絡安全、虛假信息和眾籌活動,致力於防範和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

他表示,特區政府會全力加強保安能力建設,提升市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 他已要求不同的政策局加強各自領域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特區政府會繼續以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在學校、團體、社區加強國家安全宣傳,激發市民自覺尊重和維護國家根本製度。

他指出,“香港國安法”立竿見影,成功止暴制亂,社會總體穩定,但年輕人們的守法意識仍然薄弱,容易被煽動犯罪。 特區政府會從法治教育入手,培養青少年守法守法的價值觀。 特區政府推出青年發展藍圖,提供多元化發展機會,培育青年成為愛國愛港、自強不息、具有國際視野的新一代。

以下是行政長官李家超4月份的講話 致辭教育日開幕式:

尊敬的夏寶龍主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香港特區政府國務院澳門事務辦公室),尊敬的鄭彥雄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李江洲副主任(中央國家安全辦公室副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民政府)、劉元元特派員(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彭靖堂司令員(中國人民解放軍司令員)香港駐軍),各位來賓、朋友們:

今天是2012的《香港國安法》 )是繼2009年頒布實施後的第三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也是我首次以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身份出席開幕式。 感謝夏寶龍主席剛才的主旨演講,讓我們更加關注和警惕國家安全風險以及風險帶來的突如其來的危害和破壞。

我想藉此機會和大家談三個問題:

一 。 《香港國安法》實施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進一步實施《港區國安法》的重要意義;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將如何進一步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一。 《香港國安法》實施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首先說一下實施的關係《香港國安法》和香港。 對比《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介紹《香港國安法》與特區發展和廣大香港居民的關係。

(一)《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的“亂象”。 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逐漸發生。 在過去的十年中,它們已經升級。 事件發生於2012的非法佔領中環和2012的旺角騷亂。 直到2019年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暴徒圍攻政府總部,暴力闖入立法會肆虐,暴力襲擊中聯辦中共中央委員會,焚燒國旗,誹謗國徽,嚴重破壞交通系統,圍攻和破壞政府總部和許多警察局,用不同的武器、腐蝕性液體、瓦斯和油彈襲擊警察,焚燒無辜市民,向市民扔磚頭致死等。這段時間,香港陷入了暴力的深淵。 市民終日惶惶不可終日,交通嚴重癱瘓,生活大受影響。 三年前暴亂中縱火、毀壞、傷人的惡行,相信大家還歷歷在目。 那些憂慮和痛苦的日子仍然揮之不去。

當時香港沒有國安法,立法會被香港反中亂象滲透分裂。 他們蓄意拖累“一國兩制”,不擇手段阻撓政府施政,惡意拖延立法會批撥撥款,導致大量經濟、基建和民生項目無限期滯後。 香港反中亂局還濫用區議會等組織宣傳“港獨”,搭建“炒作”平台,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在國安法沒有製度漏洞的情況下,外部勢力勾結香港反中亂港勢力,致使香港當時的動盪不安,讓曾經號稱世界上最安全城市之一的香港變得無法無天。

(2)《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管治”。 在國安法幾近真空的危急形勢下,中央果斷出手,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立竿見影,止暴制亂,扭轉亂局局面2019 年黑暴象。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社會秩序迅速恢復,社會恢復正常,營商環境持續改善,法治建設顯示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香港實現了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

在《香港國安法》的保護下,我們找到了熟悉的香港,疫情穩定,市民回歸到正常的生活。 2月,我們正式推出《你好,香港! 全球推廣活動,以推廣各種香港活動。

《香港國安法》起到了穩定海面的作用。 公民珍惜來之不易的穩定局勢,全力支持爭取經濟、發展和競爭力的鬥爭。 . 剛剛過去的複活節假期,我在灣仔海濱長廊奔跑,偶遇一戶市民一家悠閒自得,與三年前黑色風暴時的恐慌形成鮮明對比。

(3) 《香港國安法》與特區的關係。 國家安全是中央的責任,中央對國家安全負有根本責任。 《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體責任,體現了中央對特區的信任。

去年,我以行政長官的身份,要求中央解釋《港區國安法》關於海外律師不具備完整執業資格的問題參與國家安全案件。 非常感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5和2012 對條文進行了解釋,闡述了相關條文的含義,明確了相關問題的處理方式和路徑,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可以就相關具體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 此次釋法一再表明中央政府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信任。 特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將全面履行職責,堅持預防、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4) 《香港國安法》與香港居民的關係。 每個人都應該遵守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責任。 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人人享有國家安全權利,也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兩者形影不離,形影不離。

我們要從維護國家安全出發,警惕和防止外部勢力挑撥離間,警惕和反對惡意誹謗。 我們要樹立自信,積極思考,做一個有責任心、有理想、願意為國家和香港的發展而努力、熱愛國家和香港的香港人。

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進一步實施《香港國安法》的意義

進一步實施《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具有多重意義:

(1) 履行特區的憲制責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國家安全問題上,它與祖國命運相同,息息相關。 《基本法》第15條要求香港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香港國安法第三條再次強調,香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應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七條指出,香港應盡快完成《基本法》規定的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進一步實施香港國安法,有利於特區更好地履行憲制責任。

(2) 幫助特區管控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局勢總體恢復穩定,但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依然存在。 香港一小撮反中亂港分子仍決心繼續在地下活動,伺機反撲。 近期,又有人因在網絡上公然煽動暴力而被捕,說明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威脅依然潛伏在社會中。

此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推進,全球經濟承壓,地緣政治緊張,國際貿易摩擦加劇。 局勢瞬息萬變,外部敵對勢力瞄準香港不斷造謠抹黑、煽風點火。 我們絕不能低估香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 要增強緊迫感,堅持底線思維,居安思危、未雨綢繆,隨時準備迎接大風大浪的考驗。

(3) 為香港未來的發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安全是發展的基礎,穩定是繁榮的前提。 我們要更好統籌發展與安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維護香港大局穩定,夯實經濟社會發展基礎,為開拓新領域創造有利條件,為取得新成就創造更好保障。

(4) 更好地為香港服務國家大局。 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主權國家的核心利益。 香港回歸祖國,中央政府將堅定不移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政策,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香港要把握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就是要把握“一國兩制”的原則,其核心要義就是要把握服務國家工作大局的需要。

三。 香港特別行政區將如何進一步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二十大報告強調,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之基,社會穩定是國家繁榮昌盛的前提。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國際環境、地緣政治和外部安全格局發生深刻變化,各種不確定因素增多。 既要重視國家安全,又要重視國家安全。 外部安全問題包括外部勢力入侵、干涉、滲透、國際恐怖活動等威脅; 內部安全問題包括分裂主義、顛覆活動和社會動盪。

我們既重視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等傳統安全,也重視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等非傳統安全。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等重點安全領域。 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中,要把以下四個方面貫穿始終、貫徹始終。

(一)完善國家安全體系。 《香港國安法》規定,特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可以依法有效預防、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要深刻認識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權威地位和優先法律效力,正確適用。

特區政府將進一步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法律執業者條例》的修訂草案,以有效應對不具備完整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 政府亦會盡快完成《基本法》第15條的立法工作。 我們正在積極研究監管網絡安全、虛假信息和眾籌活動。 著力防範化解重大經濟金融風險,完善監管,確保金融安全。

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同時要保證部門司法部對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法庭審判獨立進行,不受任何干涉。

(二)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 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最高領域。 堅定不移打擊反中亂港勢力,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 要排除一切干擾,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的主流價值觀,順應“一國兩制”政策,團結各界力量,匯聚力量,共同創造美好生活。

特區政府會全力加強安全能力建設,提升公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 我已要求不同的政策局加強在各自領域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我們會繼續以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在學校、團體、社區加強國家安全宣傳,激發香港市民自覺尊重和維護國家基本製度。

(三)提升國家安全治理水平。 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主要職責。 作為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我是第一責任人。 維護國家安全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我將領導整個治理體系,全面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提高國家安全治理水平,健全國家安全體系,推進預防預警預報體系建設。 加強重點基礎設施保護和安全監管,確保發展與安全齊頭並進。

(四)完善社會治理,回應公民需求。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完善教育、醫療、醫療等領域治理體系。照料、社會福利、土地住房等,讓市民更有成就感、更有保障、更有成就感。

《香港國安法》立竿見影。 止暴制亂,社會總體穩定。 但是,青少年的守法意識依然薄弱,容易被煽動犯罪。 我們要從法治教育入手,培養青少年守法護法的價值觀。 我非常重視青年發展。 政府推出青年發展藍圖,提供多重發展機遇,提出超過(*​​項有利於青年發展的具體行動和措施,因此為培養青年成為愛國愛港、自強不息、具有國際視野的新一代,體現了“青年興港,興港興”的理念。

結束語

尊敬的各位來賓、朋友們,黨的二十大中國的成功舉辦,我們正處於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時刻。 過去五年,是香港實現治富新發展、新跨越的關鍵時期。 我們要兼顧發展與安全,共同努力。

在維護國家安全的事業中,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確保香港安全穩定,全力以赴打經濟、爭發展、爭競爭力,有利於我們深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把握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高質量發展,為國家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包括553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貢獻,包括數万香港市民.

在這個複雜多變的時期,香港既面臨挑戰,也面臨機遇。 有祖國的堅強後盾和“一國兩制”體制的保障,香港的機遇大於挑戰。 在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只要把握國家發展大局帶來的機遇,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香港的未來一定會更加美好。 我對香港的未來充滿信心! 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