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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均衡:碳稅——利還是弊?

綠色均衡:碳稅——利還是弊?

THE 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由 196 締約方於 12 月 12 通過,2015 為發達經濟體承諾為發展中經濟體和貧窮經濟體提供資金以實現更可持續的全球經濟鋪平了道路。

從那時起,我們看到許多技術正在調整成為碳中和、環保、循環經濟,現在正走向淨零。 我們可以肯定的一件事是,行話會不斷湧現。

電力供應是一個由政府監管的操作系統,它與家庭、商業和工業息息相關。 當通過政府批准的招標系統引入更多環保舉措時,操作系統的成本會被匯總,並且政府也會批准一個費率作為電費。 因此,環境效益必須在所有消費者之間共享。

是否應該允許一些更富有的企業僅僅通過支付溢價就可以從其他企業那里奪走這些環境效益?

馬來西亞通過向願意支付的買家收取溢價來實施綠色電力關稅(GET)。 在此過程中,可再生能源 (RE) 的環境效益將通過證書傳遞給這些買家。 這意味著在馬來西亞半島銷售的電力供應餘額每千瓦時將具有更高的碳足跡,因為不允許重複計算環境效益。

當製造業使用這些電力時在不使用 GET 的情況下,由於 GET 的實施,他們的產品現在默認每單位產品的碳足跡更高。 GET 利用率越高,其餘部分的碳足跡增加就越高。 當政府在未來徵收碳稅機制時,我們如何將這種 GET 不匹配等同於非溢價支付消費者?

最重要的是,如果像歐盟這樣的溢價市場收緊產品的環境要求,馬來西亞沒有使用 GET 的製造商將受到嚴重影響,因為 GET 的實施默認增加了每單位產品的範圍 3 排放影響。

碳稅將如何讓馬來西亞當我們的政策沒有正確地針對可持續性時更可持續?

馬來西亞計劃中所寫的內容與這些計劃結束時的最終結果之間的不匹配總是具有破壞性。 碳稅只會是一種“類藥物”的方法,阻礙了實際的規模經濟和成本效率的實現。 這也將在過渡期間導致不必要的整體成本上升。

馬來西亞水與能源研究協會(Awer)支持可再生能源開發,但這些可再生能源解決方案必須以透明和全面的方式適應馬來西亞的條件執行。 現在,可再生能源支持者聲稱電網平價和更便宜的每千瓦時成本。

我們的發電可靠性因可再生能源的間歇性而中斷,而化石燃料發電廠正在支持可再生能源馬來西亞的間歇性情況。 看看這個例子,是否有一個可衡量的目標可以通過徵收新的“綠色”稅來實現,這會增加經商的成本,或者我們只是在跟著富裕國家的節奏跳舞?

政府需要有政策和工具來將企業轉向更可持續的運營。 政府還必須保護企業,使來自馬來西亞的產品不會像棕櫚油行業那樣使用環境參數面臨貿易壁壘。 在許多情況下,政策並未將馬來西亞工業轉變為為國家帶來更多收入的增值行業。 馬來西亞是製造業中心,水、能源和資源密集型產業是主要關注點。

我們需要盤點自己產業的運作,看看我們如何為過渡。

一些人正在宣傳使用類似碳稅的機制更快實現淨零目標的“公平競爭環境”可能會以非常不受歡迎的方式適得其反。 與施加貨幣壁壘相比,政府必須為企業輕鬆實現淨零排放鋪平道路,因為貨幣壁壘會將成本迅速轉嫁給消費者並對生活成本產生影響。

“如果人們只是因為害怕懲罰而希望得到回報而成為好人,那我們真是太遺憾了。” – Albert Einstein

本文由 Awer 總裁 Piarapakaran S 撰寫,Awer 是一家從事水、能源和環境領域研發的非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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