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公佈便利措施,協助因香港車輛牌照過期而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返港接受查驗及續領相關牌照將延長至明年6月30日。
去年12推出相關措施,容許跨境車輛滯留內地或澳門返回香港檢查和更新香港車輛牌照。
合資格跨境車輛可於指定日期經港珠澳大橋口岸返港,並停泊於指定停車場或指定地點在香港大橋口岸沿指定路線,由車主安排的拖車將車輛拖至指定的汽車檢驗中心進行檢驗,然後辦理換證手續。
車主必須在計劃返港日期前兩星期向運輸署提出申請。 獲批准的車輛必須由指定司機按批准信上註明的日期駕駛回港。 每日獲准回港的車輛數目有上限。 車主應盡快親身或透過其代理人以電郵、郵寄或投遞箱方式遞交申請。
運輸署會在指定的駕車回港日期,以憲報形式豁免核准車輛的車輛登記及發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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