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建議修訂多項與發展有關的法定程序,以壓縮發展時間表,加快土地創造,回應社會對土地和土地的強烈需求。住房。 相關條例草案明日刊憲,下週三提交立法會首讀。
13 中的《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擬議修訂涵蓋以下領域城市規劃、收地、填海、公路和鐵路工程對加快土地供應發揮著關鍵作用。 一般項目由生地轉為建房用地所需時間由至少6年縮短至4年。 大型項目所需時間從13年大幅縮減至七年。
建議的修訂不僅可以加快和提高效率,而且可以確保開發過程保持專業質量和適度的公眾參與,以便當局能夠處理盡快對受影響人進行安置和補償。
條例草案從五個方向修改現行程序,包括精簡和縮短法定時限、避免類似性質的程序重複,以及明確授權政府同時進行不同的程序,改善不一致或不明確的安排,並精簡其他雜項程序,以更有效地使用公共資源。
此外,當局將藉此機會加強《城市規劃條例》的執行條文,以更有效地保護具有生態價值但積極正面的鄉郊地區發展壓力和環境破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