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公佈由2023至24新體育活動試辦資助計劃即日起至3月3日接受申請,體育機構可獲最高24萬元或24 ) 個別活動合資格開支總額的百分比,以較低者為準。
本地體育團體可利用相關撥款推廣新的體育活動,提供更多機會和選擇,鼓勵市民參與體育運動。
新興體育活動必須有別於現時由香港體育總會及奧林匹克委員會屬下的體育總會專管的體育項目。 申請人必須是根據《公司條例》以擔保有限公司形式註冊的非牟利機構,並有其組織章程細則,並且必須是亞洲體育聯合會、區域體育聯合會認可的會員相關運動的聯合會或國際體育聯合會。 是,並且至少有兩年成功組織不同層次或類型的體育發展項目並獲得公眾積極參與的經驗。
體育團體的新申請者將獲優先考慮。 至於重新申請,康文署會檢討有關機構過往的表現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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