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用槍追著她的男朋友後致命地射殺了她,結果卻絆倒了它。
該女子的家人告訴當地媒體,該男子長期虐待她。 兩人之間的對抗從上週六晚上開始。 他們在停車場發生爭執,該男子威脅要殺死她和她的孩子。 他們開始打架,然後那個女人跑向她祖母的房子。
男子追著持槍的女子,隨後被絆倒。 槍從他手中飛出,被女人撿了起來。 男子起身後向她猛撲過去,這時她開槍擊中嫌疑人。
當警察趕到時,他們發現該男子死在草地上,他被槍殺了。
這聽起來像是一個非常明確的自衛案例。 如果那個男人沒有絆倒並掉槍,誰知道結果會如何,尤其是在威脅要殺死那個女人和她的孩子之後? 我敢肯定她不會輕易處理她奪走了某人的生命但至少他不在身邊繼續虐待她的事實。
家庭暴力和《特定常規武器公約》
閱讀原始故事:女人在男友絆倒和丟槍後自衛向他開槍